近一個時期以來,全國多個地區接連發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這是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最強音,也是對全國人民的一次大考。
“下不為例”顧名思義,下次不可以這么做。“下不為例”是管理人員對當事人違章違紀的默許和姑息,是典型的好人主義。往往管理人員“下不為例”一出口,被抓住的違章違紀人員內心就會瞬間如釋重負,等于在慫恿當事人的行為,會使其感到無所謂,不從中汲取教訓,無疑給事故埋下隱患或禍根。因此,發生事故就成了必然。在鐵路行業,搞“下不為例”的也大有人在。“下不為例”看似很有人情味,但是在實踐中遺患無窮。有不少事故就是因為管理者漠視當事人的“下不為例”造成的。平時,我們的管理者不僅不能搞“下不為例”,而且還要正確教育和引導員工認識到搞“下不為例”的危害性。倘若,你默許了一次不負責任的“下不為例”行為,有可能僥幸沒事,也有可能發生事故,前者可能會幸災樂禍,而后者就得承擔法律責任,追悔莫及。
近日,筆者觀看了中央10頻道《講述》欄目報道的《絕壁懸空》的棧道工,令人敬畏。棧道工在懸崖峭壁的半空中搭建棧道供觀光旅游用。棧道工每次懸在半空中作業,都是用安全繩維系生命,有高血壓、心臟病和恐高癥的人,根本干不了。棧道工每次作業都嚴格執行規章,安全無事。假如,他們在作業中也搞“下不為例”,不知有多少人命喪懸崖。
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旦發生事故,對國家、企業和個人造成的損害是難以彌補的。沒有了安全,就會面臨危險;忽略了安全,就可能承受災難。鐵路行業是一個大聯動機,搞好安全是大家共同的責任。為了確保安全,就必須杜絕“下不為例”,嚴格遵守和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安全風險管理,為和諧鐵路安全發展,為國家的繁榮富強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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