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故經過
某綜掘隊的兩名材料員在庫房交設備,材料員甲操作行車,材料員乙負責掛鉤,將待交設備從礦車里向外吊運。當將設備吊放到位后,材料員乙將起吊鏈從設備上摘下后隨手丟在地上,吊鉤恰好卡住軌道側沿。材料員甲見材料員乙將起吊鏈從設備上摘下后,就向上升吊鉤,由于升鉤速度較快,使得起吊鏈被拉直的瞬間,吊鉤因承受不了吊鏈向上的拉力而發生斷裂,起吊鏈產生劇烈擺動,并快速甩向材料員甲的頭部,材料甲見狀迅速將頭向后一仰,并躲閃到一旁,才避免一場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材料員甲明知道材料員乙摘下吊鉤未按規定掛在起吊鏈上部的鏈環上,既沒有提醒材料員乙按規定進行掛鉤,自己也沒有查看吊鉤是否有被物件卡絆的情況下,違章快速向上升鉤,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材料員乙從設備上摘下吊鉤后,沒有按規定將摘下吊鉤掛在起吊鏈上部的鏈環上,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行車的所屬單位沒有定專人管理行車,誰想用就用,甚至一些人員在不了解行車安全操作的情況下就操作蠻干,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三、事故責任劃分
1、材料員甲在沒有對吊鉤等進行安全確認的情況下,違章快速向上升鉤,安全意識差,對事故的發生負直接責任。
2、材料員乙從設備上摘下吊鉤后,沒有按規定將摘下吊鉤掛在起吊鏈上部的鏈環上,安全生產意識差,對事故的發生負主要責任。
3、行車的管理部門沒有定專人管理行車,對事故負管理責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對職工加強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教育,要求職工在操作設備前,一定要經過培訓,具備安全操作資格的條件下方可操作,嚴禁冒險操作。
2、設備管理部門應加強對特種設備的管理,并針對該行車的安全使用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結束該行車使用管理混亂狀況,確保行車安全運行。
五、事故教訓和感想
設備管理不嚴,誰想用誰用,使用者安全意識差,不按規定操作就可能引發事故。為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設備管理部門一定要加強對行車的管理,操作人員一定要熟知安全操作要求,每次起吊前,都要進行安全確認后,才能進行操作,嚴禁不具備操作資格的人員盲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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