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總的指導方針,是長期實踐的經驗總結。這一方針反映了我們黨對安全生產規律的新認識,對于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一、安全生產方針的由來
在我國,安全生產方針的提出與周恩來總理密切相關。1957年,周恩來總理為中國民航題詞:“保證安全第一,改善服務工作,爭取飛行正常”;1959年、1960年周恩來總理視察河南井陘煤礦和我國第一艘萬噸運輪“躍進”號在航運中觸礁沉沒時,再次強調安全第一;1979年,當時的航空工業部在一份工作文件中正式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作為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1983年5月18日,國務院發布了文件,進一步明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1987年3月26日,原國家勞動部在全國勞動安全監察工作會議上,正式決定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作為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2002年《安全生產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將這一方針予以確定,稱為“八字方針”。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對安全生產的規律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對如何做好安全工作也有了全新的視角,2005年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在總結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正式提出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明確要求堅持“安全發展”;隨后,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再次重申了這一安全生產工作方針。2008年3月27日,中央政治局進行第三次集體學習,胡錦濤總書記再次重申了這一方針,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又一次把這一方針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措施,至此“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這一安全生產的“十二字”方針正式確立。
二、安全生產方針的含義
1、安全第一的含義。發展是我黨的第一要務,生產經營單位作為市場主體,追求利潤的最大化理所當然。安全第一要說明的是安全與生產、效益及其他活動的關系,強調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中要突出抓好安全,始終不忘把安全工作與其他經濟活動同時安排、同時部署,當安全工作與其他活動發生沖突與矛盾時,其他活動要服從安全,絕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健康、財產損失為代價換取發展和效益。
2、預防為主的含義。預防為主是對安全第一思想的深化,從安全生產管理這門學科發展的歷程看,我們經歷了事后控制到事前預防的發展過程,也就是我們經常講的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含義是立足基層,建立起預教、預測、預報、預警等預防體系,以隱患排查治理和建設本質安全為目標,實現事故的預先防范體制。
3、綜合治理的含義。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生產經營活動面臨的情況錯綜復雜,稍有疏忽就會釀成事故,且事故后帶來的破壞性越來越大。將“綜合治理”納入安全生產方針,標志著對安全生產的認識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秉承“安全發展”的理念,從遵循和適應安全生產的規律出發,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人管、法管、技防等多管齊下,并充分發揮社會、職工、輿論的監督作用,從責任、制度、培訓等多方面著力,形成標本兼治、齊抓共管的格局。
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之間的關系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總的指導方針,是一個完整的體系,是相輔相成、辯證統一的整體。安全第一是原則,預防為主是手段,綜合治理是方法。安全第一是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統帥和靈魂,沒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預防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撐,綜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據。預防為主是實現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徑。只有把安全生產的重點放在建立事故預防體系上,超前采取措施,才能有效防止和減少事故。只有采取綜合治理,才能實現人、機、物、環境的統一,實現本質安全,正真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