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所說的“回報”,顯然是指實際成效。如果把預防比作投入,“回報” 就是產出。安全生產工作“預防為主”的方針,是帶有規律性的認識,也是預防事故的最有效措施。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抓好預防有“回報”,這是預防事故的科學性決定的。實踐證明,凡是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落實法規制度的,安全生產工作就能經得起時間和實踐的檢驗;凡是發生這樣那樣事故的,都可以從預防工作和落實法規制度等方面找到原因。預防工作的力度決定了安全生產態勢穩定,這就是必然性。
然而,在事物發展中,必然性并不排斥偶然性,而且正是通過偶然性表現出來的。可以說偶然性的存在也是必然的,沒有不包括偶然性的純粹的必然過程。我們講抓預防工作必有“回報”,這是指必然性,至于這種“回報”何時實現,以何種方式實現,在哪個單位、哪些工作上實現等等,就帶有一定的偶然性。比如,生產經營單位在落實安全生產法規制度上,有的單位見效快些,有的單位見效慢些;有些工作上成效大,有些工作上成效小。這種發展不平衡是受主客觀多種因素制約的結果。見效快的單位可能有前任抓預防的潛在成果在里邊,而見效慢的單位則很可能與他們原有基礎相對薄弱有關。但不管如何,“功夫不負有心人 ”,只要認真抓安全生產預防工作,假以時日,“回報”必見,區別僅僅在于早與遲、多與少。對此,我們一定要有信心、有耐心。
預防工作是管長遠的基礎性工作。既然抓預防必有“回報”,為什么有的地方、有些單位落不到實處呢?關鍵是有些地方、部門、單位的領導不能從安全也是生產力的高度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不能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安全生產,重經濟發展、輕安全的現象依然存在,對安全生產工作消極對待或被動應付,沒有把安全生產擺上重要位置,或把安全工作停留在口頭上、文件中,沒有真正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去。同時,在實際工作中,安全生產各類事故常常具有偶然性,所以抓預防的效益有一定的復雜性難以量化。他們覺得,抓預防好是好,但太繁雜、而且把它轉化為實際效果常常還有一個過程,成本高,不值得。但是,他們不知道,不做預防工作,常常是以人的生命、以重大損失甚至是毀滅打擊作為代價。因此,在抓預防工作上,一定要端正工作的指導思想,在“真”字上下功夫,以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回報”。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下一篇:安全管理中的為人與為己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