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或減輕在工作中傷害事故的發生,在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這是安全工作老生常談的一句話。可是,在下車間檢查安全工作時,還是會見到一些工人無視規定,在高溫高壓設備面前穿著背心、拖鞋進行操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明確規定: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可以說穿戴好勞保用品是搞好生產的一道安全屏障。但有的時候,有些人往往因為天氣太熱或者麻煩而不穿戴勞保用品,其實,當在“偷”那一時之懶的同時,危險正虎視眈眈地盯著我們,我們切不可等身體受到傷害時才“悔不該當初”。
在車間工作的一位朋友曾親身經歷過一件事,現在他回想起來還心有余悸。那是他在為電解槽添加保溫料時,沒有戴防護面罩和工作服,鋼鏟插下去時,突然從電解槽中崩出了900多度的電解質液,濺到了他的身上,衣服瞬間化出了幾個窟窿,身上火辣辣的痛,要不是他躲閃及時,電解質就會崩到臉上,那后果將不堪設想。事后他說:要是把防護面罩戴上,再穿上工作服,就算是有了問題也不會受這罪的。從他的經驗我們可以看出,以后不管干什么都要先把自己武裝好,才能安全工作。
也許在人們眼中穿戴勞保用品看起來是小事,可是細細想來,這可真是性命攸關的大事,時時刻刻不能忽視。當前正值雨季高溫季節,戰高溫、斗雨季,實現各項目標任務是企業重中之重的工作,無論是從事井下作業,還是地面生產,請您正確穿戴好勞保用品,為自己撐起一道安全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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